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國曆10月某天,太太上班,我載著小女外出用餐,被巷子衝出來的計程車撞。
因我只保車體險,而無法出險修車,雖說車況看起來撞擊力道頗大,好險人都沒事。也因為如此,對方大概也知道就只有民事賠償,無刑事告訴問題。事後打了通電話給他,一副沒錢賠耍賴口氣。剛開始也滿氣的,因車修了兩個星期花了二十來萬。
後來因為要求賠償的程序太煩,加上當時也要忙著此文所述事情,最後也就算了,自行認賠了事。
而由於事故後兩天就要出遊,但又要安排修車與事故鑑定等事,所以就讓我太太、小孩跟岳母去了。
鴻兄推論與女性有關,也算是,事故當時,車上有小女,而且正與我太太通電話。
127936兄說與子女相關,也算有關連到。
此事件算是破財,後續懶的去搞是不想把自己弄得很麻煩,因為程序上要先調解,三次不成後再遞狀上民事簡易庭,只好自己安慰自己,破財消災。
流年流月的小事件,我認為是論命術中無法完全掌握的,至少在傳統時辰為單位的論命術是這樣的。原因很簡單,共盤不同命的主要道理就是這些小事件的累積導致某些命運走向差異。但大的事件或大方向,還是定數。
我想這就是論命術的極限所在。
謝謝兩位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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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斗數唯一真人,天下斗數人都錯的登清隨緣論不準大師,自2016/11/16起,不敢參加斗數比賽,閃避回應。
這可是證明你是千百年來,全世界只有你是對的機會,千萬不要錯過,像個男人,勇敢去面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