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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国、高中阶段的导师,可能都遇到过学生来打这一类的小报告:「老师,某某和某某两人是同性恋,我看到他们在学校围墙边打KISS。」依据美国的调查,约有10%左右的学生,会需要学校谘商员来处理有关同性恋认定方面的问题(McFarland,1993)。
我国虽无正式的调查,然而青少年时期,正处于生理、心理的重要发展阶段,在生理上,第二性征开始出现;在人际发展上,开始想脱离对家庭的依赖,寻求同侪的肯定。从Erikson的发展任务来看,青少年正处于「自我认定」的阶段,所以在同侪之间,可能会开始有基于对「性」本身的好奇,而产生的「性」探索的实验行为,也可能是他开始发现自己和一般同学不一样,对于异性好像不太能产生好奇、期盼,反而容易被同性吸引,而这种混乱的感觉,在青少年这段发展阶段上,是极可能发生的,Krysiak(1987)以其临床经验发现,此时的青少年是很徨彷焦虑的,若是有老师愿意以接纳、引导的态度,协助他们澄清及解决,青少年是很愿意和成人谈他们这时期的性尴尬问题。
所以,本文希望能提供老师们对青少年同性恋问题的一些观念,以及在与这些疑似同性恋学生会谈时,他们可能面对的困难及需要协助的焦点是什么,以提供老师在工作上的参考。
二、同性恋的认定
同性恋在英文上有不同的用词,男同性恋者,自称gay,女同性恋者称为lesbian。Dworkin及Cutierrez(1992)认为gay及lesbian之下分二类的同性恋:
1.homo***ual指的是只能对同一性别的人,产生爱恋及性方面的幻想、行为的一种持续反应的倾向,一般即我们所谓的真同性恋者。
2.bi***ual则指的是对两种性别的人,都能有性反应的倾向,即所谓的双性恋者。
因为中文均是以同性恋这个词泛指,因而在定义上会有混淆的现象,由上述这个定义而言,所谓同性恋强调的是性的倾向及偏好,而不强调性的行为,亦即有同性的性行为,并不是就是同性恋,而即使完全没有过同性的性经验的人,也不能说他就不是同性恋。因而若一个人性幻想的对象为同性,能对其性反应有唤起作用的人为同性别者,即使没有同性的性行为,我们也会称此类为「潜伏性同性恋」(文荣光,1970)。
但在青少年身上,上述的定义与青少年期出现的一种「同性密友期」或「同**」的反应,又常易有混淆。所谓「同性密友期」即在青少年同性朋友间产生对同伴紧密团结的感情,不能容忍他人的侵入,彼此之间有紧密结合、荣辱与共的感情,这种感情中,有信任、崇拜、依赖,甚至会带着嫉妒等情绪,这种同性密友期的发展,是人际关系发展的阶段之一,为日后与异性发展亲密信任行为的基础(黄慧真译,1970)。
同性密友期的行为与同性恋行为有许多特征上的差异,例如,它通常没有性欲的成份,并会依某些特殊喜好结为傅撑伞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