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fu.大,這裡大概可以做兩個層次的分辨, 如果是古書裡面提到的,那麼,那應該不屬於偷或者不偷的範圍, 但是,如果以古人提出的概念或者方法, 自己創新出來的新的技術或者擴展到以往不能解決的範疇或者課題, 那是一種創新,自然應該受到尊重以及法律的保護。
做這樣的分辨,或許可以讓討論更聚焦一些。
一點淺見。
古代並沒有智慧財產權和著作財產權的法律保障概念,但是古代有良心的作者還是會註明引 用出處,以示尊重和有依據!
再來,以現在來講以科學論證發表來看,基於已知已公開的科技原理,經由某人引用某些 既知的科技原理來加以努力研究而融合成一個新的理論或新的科技原理時,這部分仍是屬於 某人的心血結晶也是屬於某人智慧財產權部分;不能說某人是依已知已公開的科技原理來研 究所得的心得,就是屬於公共財產權,任何人皆可任意來使用,這是說不過去的,也不對的觀 念! 例如工業技術的研發,有那一樣不是基於已知的科技基礎來做研發,難道研發所得的心得技 術,若未經許可,可供人隨意使用嗎?
三來,網路文章的著作權問題,只要是疑似未經許可擅自抄襲某人發表文章的心得或概念,例 如小說情節的類似甚至雷同,經由檢舉舉證,著作人仍是可以主張其權益的!
現代有智慧財產權和著作財產權的法律保障概念,所以要引用某人所研究的心得或某人的發 表文章內容時請多尊重發表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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