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448 - 2006-04-27 00:05:05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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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龍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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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4-26
文章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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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這是真實發生在D網的命理感情詐騙事件 被害人多半是感情受挫或失婚而來D網問命的女性 加害者則是命理界頗富名氣且一向形象正義的某位老師 該「老師」深諳人性心理 利用其命理功力與知名度取得被害人信任 從解答疑惑然後聊天..見面..花言巧語在被害人面前營造完美形象 或以免費教學為由引誘被害人上勾 加上瞞天過海的詐騙手法與挑撥離間的伎倆孤立被害人 讓被害人不知不覺陷入桃色陷阱中 並且心甘情願為其奉獻犧牲, 甚至被利用來混淆世人耳目美化自我形象 待其新鮮感消失之後再以不願耽誤被害人為由設法擺脫… 被蒙騙的被害人甚至可能遭受玩弄仍然不知不覺… 待發現真相後才驚覺早已人財兩失,身心受創 甚至哭訴無門,獨吞苦果…. 相信其他未知或有類似遭遇的受害人並不在少數… 鄭重警告大家正視命理界的黑暗 必須有所警覺不要讓惡人有可乘之機 也許還有許多尚未爆發出來或是早被埋沒在黑暗中的命理詐欺事件 也請這些有犯案之嫌者引以為鑑 自律自己不當的言行企圖 不要一再污染命理界的學術風氣 當知天理昭彰報應有時 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身敗名裂….. 加害者在無法抵賴下親筆撰寫的犯罪切結書(自白書) 在此提出內容以昭公信 隱去加害人身份是因為用意不在爆料 而是深切呼籲大家正視此類事件 不要再顛倒黑白是非不分 助長有心之人的惡意行為!! 回應:
犯罪切結書
1. 加害人我,利用命理教學之名以引誘被害人,過程隱瞞所有事實真象,致使對方在毫無防備之下以譜戀曲。 2. 加害人我,以此手法,前後引誘之人有A女、B女、C女、D女、E女、F女 等受害人。 3. 加害人我,一而再,再而三以此方式,同時進行多段戀情,過程中,除了隱瞞所有受害者,當中更是扯下漫天大謊,讓當中有所互動之人,彼此誤解,極盡分化之能事,以掩藏我意圖不軌之心。 4. 加害人我,對於以命理教學之名引誘卻無法得逞之人(F女),進行人格醜化、栽贓、以掩飾不軌之意圖!並期脫罪! 5. 加害人我,承認以上所有事件!皆以心存色念、無法自行克制為前因,故而設下騙局,一步一步引誘,為逞獸慾! 6. 加害人我,承認對於E女,以欺騙手法,隱瞞與妻子、A女、B女、C女、D女、F女等人互動,一切皆是預先設下騙局,以為互動。致使被害人在毫無防備之下感情被騙身心受創。 7. 以上~~加害人我本人,在E女及F女兩人見証下,完全坦承以上所犯罪行,今日以此自白書以示悔過!保証永不再犯!如果,讓E女及F女兩人發現再有犯案之跡,其兩人可公開私下急時通或任何足以舉証本人以上罪行之證據,其證據句句屬實,無造假惡意毀謗之意圖。以此立據!以示悔過懺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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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申訴聯盟
並不是真正的受害人
但對此命理詐騙事件經過知之甚詳並且掌握具體證據
為了阻止再有這類不幸事件的發生
將所知真相公諸於眾
用意不在報料或指控任何人
而是深切呼籲大家重視並且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
因此不會公開當事人身分以免模糊焦點
不希望任何人捕風捉影對號入座
也不希望社會大眾因噎廢食
只要經過提醒注意自身安全
命理活動照常又有何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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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0 - 2006-04-27 10:15:43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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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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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1999-12-22
文章數: 9708
來自: 台北彭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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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者,與弱勢者,要求的標準,本來就不同.
懂命理的,就會擁有某種知識的權力, 問命者,來問命,本來就有求於人.相對於弱勢,
若無法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權力者,任何欺壓弱者的情形,都很有可能出現.
最好,有任何的風風雨雨,先視為真,以高的標準檢視,知識權力者. 面對,爭議,保持一定的懷疑,不一定要認定某人有罪.除非證據明確. 主要是以此懷疑,提醒下個弱勢的問命者, 要注意相關的情境,保護好自己,也讓有心人,無機可乘, 防範於無形.
我們真的難以保證,不會真的有受害者,不會有下個受害者. 我只能假設為真,讓可能的疑犯,有所警愓,保護彼此雙方, 不再產生同樣的犯罪情境,
但提醒的工作已完成,還有人會被騙,只能說盡人事了. 若有任何重覆的歷史,只是增加案例的數字而已, 會看到這些提醒資訊的,就會看到. 那些還會被騙的,就是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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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生涯的專門,妙用五行自然法的精微甚深造化.
迴向 希望我的老師可以長住於世.利益眾生. 律己 所有的錯誤,都從自己要求開始反省.罵別人是沒用的.
網路終將對政治產生革命性的變化. 基本要素,還是無謂粉飾?中心本質,還是操作技巧?大勢所趨,還是一時流行?創新突破,還是精進改善? 統派才是主流,慈悲才是真正的力量,應設定世界村的標準,來整合各個成員.若不此途,只是自絕生路於邊陲. 慈悲統一世界村.這是我對佛教的體悟.獨是錯的,強調自我的意識是沒有必要的.自私的人只是更笨而已.與慈悲的價值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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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3 - 2006-04-27 13:42:05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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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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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1-01-07
文章數: 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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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建議 站長已將此篇文章置頂,建議封鎖回應,以防之後衍生不必要之漫罵或指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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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話一句 諸惡莫做 諸善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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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4 - 2006-04-27 14:14:06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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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龍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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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4-26
文章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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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的絕招1-打死不認
除非拿出無可抵賴的證據 否則一律打死不認 將所有可疑處過栽贓於第三人 順便污衊毀謗第三者 幫被害人洗腦並約定不可再與第三人有任何往來 避免兩造對質下被拆穿謊言
絕招2-威之以勢
愛我就要相信我 既然不願意相信我 也就不必再多做解釋了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不如離去好聚好散!! (反正正想擺脫被害人尋找下一個目標)
絕招3-動之以情
謊言終於被戳破後 為了逃避責任挽回被害人的信任 含著淚眼深情告白: 我是因為太愛妳了 不忍心妳跟著我吃苦 所以故意要逼退妳 可是因為有感情又捨不得離開妳 我也是好矛盾好痛苦…..
不可不知!不可不防!
編輯者: 被害者申訴聯盟 (2006-04-27 18: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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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申訴聯盟
並不是真正的受害人
但對此命理詐騙事件經過知之甚詳並且掌握具體證據
為了阻止再有這類不幸事件的發生
將所知真相公諸於眾
用意不在報料或指控任何人
而是深切呼籲大家重視並且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
因此不會公開當事人身分以免模糊焦點
不希望任何人捕風捉影對號入座
也不希望社會大眾因噎廢食
只要經過提醒注意自身安全
命理活動照常又有何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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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5 - 2006-04-27 14:41:46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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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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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5-03-09
文章數: 3102
來自: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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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五術界一份子的各位呀!!
如果大家要維護五術的清譽,請大家忍一時之氣;冷靜地以事論事,不要讓此貼流於口水貼.
更重要的是,如何點出有疑點的行徑;杜絕不愉快的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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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儕長嘯空拍手,
悶來村店飲村酒;
獨善其身盡日安,
何須千古名不朽?
【再次重申,如非交好,又非邀請,請勿來函!!】
【心情三步曲】 悔恨 曙光 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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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6 - 2006-04-27 14:47:51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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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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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4-12
文章數: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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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更重要的是,如何點出有疑點的行徑;杜絕不愉快的事情,再次發生.
難大說的好 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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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58 - 2006-04-27 15:25:26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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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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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5-01-25
文章數: 1314
來自: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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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了一串,還會再生出一堆。 感覺用遮掩方式勸告,反而會得到不良的效果。 該用塊遮羞布,掩蓋那個破洞呢? 還是該用水泥土,將其完封? 這問題,看來還真的蠻傷腦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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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弱補勢,雖敗不敗;運強放勢,隨命騰達!】 無聊中的『無聊』,喜歡研究紫微斗數!所以,請別稱呼『無聊』為“大大”。 對於研究中的“無聊言論”?『無聊』只能跟您說:此為虛構之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禁止私下寫信問命,因『無聊』只是單純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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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61 - 2006-04-27 19:50:50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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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龍有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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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5-12-16
文章數: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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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ㄉ不是命理界 只要有人...就是有幾個會搗蛋ㄉ啦.. 什麼環境都有黑暗ㄉ人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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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62 - 2006-04-27 20:54:46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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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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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899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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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啊,問題的出現,是因為後來很多人有他自己的想法. 原來這個站是為了切磋命理用的, 論命的經過收集保留起來是為了建立命理資料庫的, 不是免費算命的網站.
後來有些人不願意在網路上公開太多自己的秘密, 所以會私下要求論命, 而這剛好正中某些人的下懷, 所以也開始要求別人私下來信(我不是說每個邀請或是允許私下來信的大大都心懷鬼胎,請勿誤會了),
如果能夠回到一開始的出發點, 提醒大家, 要在這裡獲得免費的論命, 就要付出把資料留在網路上面的代價. 而且,為了保護自己, 最好,整個過程也能夠在網路上公開透明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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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64 - 2006-04-27 23:32:52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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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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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2-03-07
文章數: 6520
來自: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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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權力者,與弱勢者,要求的標準,本來就不同.
懂命理的,就會擁有某種知識的權力, 問命者,來問命,本來就有求於人.相對於弱勢,
若無法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權力者,任何欺壓弱者的情形,都很有可能出現.
最好,有任何的風風雨雨,先視為真,以高的標準檢視,知識權力者. 面對,爭議,保持一定的懷疑,不一定要認定某人有罪.除非證據明確. 主要是以此懷疑,提醒下個弱勢的問命者, 要注意相關的情境,保護好自己,也讓有心人,無機可乘, 防範於無形. ...
十分同意...
過去五術的承傳,對道德的要求很高.
寧可失傳,莫落於小人之手...為的就是怕發生對五術的誤用.
現在知識普及了,就難免會出現這種事.
站上能做的最大努力,也僅止於提醒而已.
因為求證真的很困難(這是司法的事),為了避免涉及誹謗與人身攻擊,實在不太適合指名道姓的公開討論.
我支持本站目前的做法,也欣賞coolwind大大看不起某人的道德勇氣.
希望今後不要再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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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 身似彩雲常伴月 卻是 心隨碧草不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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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465 - 2006-04-28 09:11:11
Re: 不可不知的命理界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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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龍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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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4-26
文章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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