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5511 - 2024-04-27 08:20:00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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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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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大法官的決議,造成社會議論時 應該透過公投來決定對錯 如果全民半數不同意,應該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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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事件成立的條件應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不是純粹的生辰 除要求提供原始命盤.不喜私訊.不收禮金 有意捐款添福者 請洽彰化縣埔鹽鄉好修國小總務處,電話自尋 這只是母校,人不在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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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512 - 2024-04-27 09:17:53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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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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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法官結論死刑是違憲的.那我們人民應該推動修 憲.使死刑不違憲.並廢除大法官制度/ 民意多數認為不需要廢死的. 大法官區區十幾人就能跟多數民意對著斡. 那民主制度有何用..跟獨裁有何兩樣. 所以廢掉大法官制度是剛好而已.. 您的說法竟然跟我所想100%一致。我們心有靈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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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妙甚深卦爻辭,百千萬言難說盡。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伏羲真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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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595 - 2024-04-28 14:58:27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天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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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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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法官結論死刑是違憲的.那我們人民應該推動修 憲.使死刑不違憲.並廢除大法官制度/ 民意多數認為不需要廢死的. 大法官區區十幾人就能跟多數民意對著斡. 那民主制度有何用..跟獨裁有何兩樣. 所以廢掉大法官制度是剛好而已..
您的說法竟然跟我所想100%一致。我們心有靈犀啊! 廢死的問題很好解決啦:若甲殺了乙的家人, 因為廢死所以乙可以發動私刑反殺甲,乙也不會被判死,所以等同鼓勵私刑正義國家契約論說的是國家這個抽象單位沒權力剝奪人民的生命權,但人民可互相剝奪,不然殺人者為何可以殺其它人而不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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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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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598 - 2024-04-28 15:23:17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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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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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的基本邏輯大部分來自於國家契約論:人民捨棄部分自由換取國家給予權利保障
法律只能限制人民的"部分自由",死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都是剝奪"全部自由"
肉刑反而更符合國家契約論。那為何肉刑都被廢除了,剝奪全部權利的刑罰卻還留著?
契約論從霍布斯到盧梭說的都是讓渡全部自由,只有洛克說讓渡部分自由, 佛法用神通看到的三世因果都是本金加利息受報,做十只會報十以上,不會做十只報五。 善惡都是反饋一倍以上,才能達到正向功能試想若行善做惡都只反饋不到一倍,這樣等於變相壓制行善鼓勵做惡。布施一萬返五千;反之搶劫一萬也只需還五千,那人人都當盜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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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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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645 - 2024-04-29 08:17:18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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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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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法官結論死刑是違憲的.那我們人民應該推動修 憲.使死刑不違憲.並廢除大法官制度/ 民意多數認為不需要廢死的. 大法官區區十幾人就能跟多數民意對著斡. 那民主制度有何用..跟獨裁有何兩樣. 所以廢掉大法官制度是剛好而已..
您的說法竟然跟我所想100%一致。我們心有靈犀啊! 廢死的問題很好解決啦:若甲殺了乙的家人, 因為廢死所以乙可以發動私刑反殺甲,乙也不會被判死,所以等同鼓勵私刑正義就是因為這樣子才會動搖到國本的! 擷取廢死聯盟寫的一段話( https://www.taedp.org.tw/faq/10007),例如: "執行死刑可能讓部份的被害者家屬感覺正義獲得伸張,但是,被害者或家屬更需要的是實質上的關懷和支持,例如經濟上的急難救助、長期的心理輔導、生活重建等。被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死刑的執行只是暫時轉移焦點,並不是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 我覺得寫這段話的人可能沒想過,雖然"被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但是"執行死刑可能讓部份的被害者家屬感覺正義獲得伸張", 同樣原本的兩句話,順序調一下,併一下,原封不動就可以產生完全不一樣的效果和意思!至於文中提到有關實質上的關懷和支持等等,這與死刑的執行是完全無關的,不是廢 除死刑之後就可以不需要關懷和支持的! 文中也提到"死刑的執行只是暫時轉移焦點,並不是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 素。", 死刑的執行並不是用來轉移什麼焦點,能轉移什麼焦點呢?文中也提到了"被 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可見是不能轉移到什麼焦點 的!為文者自己似乎沒察覺到自己的矛盾之處!試問為文者為什麼會認為"死刑的執行只 是暫時轉移焦點"呢? 死刑的執行與不執行在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來說是有不同意義的, 死刑不執 行,同樣地是無法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更加地增加國家社會的後續照顧成本和 蘊釀人甘願冒死犯罪投機心態的歪風!不只正義未得伸張,還會助長甘願冒死犯罪 的投機心態的歪風以及私刑正義的產生,簡言之,問題變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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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929 - 2024-05-04 13:11:20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Zor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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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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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在有沒有”將心比心” ? ”大法官”在做的事情其實就是”法匠”在做的事情, 這是制度性問題,三權鼎立,”大法官”是如何上位的? 憑什麼那幾個”大法官”可以操縱司法權? 我們這個制度是從英美抄來的,美國現在為了”墮胎權”一樣鬧的不可開交,”美國大法官”目前共和黨占多數,因為當初川普蓄意提名所致,美國人一樣不覺得”美國大法官”能代表多數意見。 台灣這個廢死辯論,都知道答案了,目的就是政治作秀,走過場幫廢死正名罷了。 另外雖然贊成公投解決,但台灣的鬼法律公投投出結果也沒用,例如當初投出重啟核電,但行政部門可以怠惰因應,公投結果沒有強制權,甚麼爛法律? 不過反過來想想,如果廢死成立也不錯,如果你碰我的人,那我殺你全家,回到叢林法則。 要廢死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有地方終身監禁,大法官做不到終身監禁,辯了半天都是廢話。 反正廢棄的教育機構很多,也沒再利用的地方,本人建議轉建”私營監獄”,廣設監獄,盡量幫台灣這些犯重罪的人找地方住,一個犯人一天多少錢,國家每年編預算養著。”私營監獄”應該是個好生意,把那些強姦犯,瘋子順便也關一關,關到飽,關到滿。
廢死方提出來的觀點其實都很稻草人,雞同鴨講迴避問題。比如他們說死刑無法遏止殺人,所以死刑沒用 死刑的目的本來就不是遏止殺人案件,而是徹底永久隔離。大自然裡群體中的極端值本來就不可能降到零第二個他們會說殺人犯是社會造成的,又是一個腦殘論點。殺人犯的數量比之貧窮更少也更不普及千百倍 貧窮才是滋生犯罪的主因,很顯然是社會分配不均造成,他們反而去管沒顯著性的極少數,相當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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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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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930 - 2024-05-04 13:21:3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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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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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也提到"死刑的執行只是暫時轉移焦點,並不是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 素。",死刑的執行並不是用來轉移什麼焦點,能轉移什麼焦點呢?文中也提到了"被 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可見是不能轉移到什麼焦點 的!為文者自己似乎沒察覺到自己的矛盾之處!試問為文者為什麼會認為"死刑的執行只 是暫時轉移焦點"呢?
死刑的執行與不執行在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來說是有不同意義的,死刑不執 行,同樣地是無法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更加地增加國家社會的後續照顧成本和 蘊釀人甘願冒死犯罪投機心態的歪風!不只正義未得伸張,還會助長甘願冒死犯罪 的投機心態的歪風以及私刑正義的產生,簡言之,問題變的更多!
最高明的教化手段就是讓同樣的事情返還己身,而且是本金加利息倍數性地償還,因果法則就是如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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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271 - 2024-05-08 08:28:40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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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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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也提到"死刑的執行只是暫時轉移焦點,並不是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 素。",死刑的執行並不是用來轉移什麼焦點,能轉移什麼焦點呢?文中也提到了"被 害者家屬的創傷並不會因為國家執行死刑而獲得療癒",可見是不能轉移到什麼焦點 的!為文者自己似乎沒察覺到自己的矛盾之處!試問為文者為什麼會認為"死刑的執行只 是暫時轉移焦點"呢?
死刑的執行與不執行在真正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來說是有不同意義的,死刑不執 行,同樣地是無法解決造成犯罪的社會因素,更加地增加國家社會的後續照顧成本和 蘊釀人甘願冒死犯罪投機心態的歪風!不只正義未得伸張,還會助長甘願冒死犯罪 的投機心態的歪風以及私刑正義的產生,簡言之,問題變的更多!
最高明的教化手段就是讓同樣的事情返還己身,而且是本金加利息倍數性地償還,因果法則就是如此執行 基本上,就算是有人能逃得了人間法律的制裁,但是因果法則的運轉是不會停歇的! 同樣地,執掌法律者亦離不開因果法則的!因果法則是不會因為人在流行什麼法律裁 奪觀念而有所變動的!執掌法律者若是無法真正平人心的話,日後是會遭到反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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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16 - 2024-05-09 16:41:28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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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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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曰:「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禮者火也,易卦有關刑法者皆火是也,仁義之失所以用禮,一個社會不仁不義所以用重刑, 重刑果真能挽人心之危亡?顯然不能!主張死刑者只想發洩心中怨恨, 拯人心於危亡則無心也無力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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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22 - 2024-05-09 17:24:40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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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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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是肉,豬肉是肉,牛肉是肉,賣肉拉............不是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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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26 - 2024-05-09 17:36:23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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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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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是火,肚子一把火要放屁 媽媽說,不可以大聲放屁,要有禮貌 醫師說,要適度放屁,不放屁不健康,有時還是要一次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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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28 - 2024-05-09 18:17:0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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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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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屬都憋屁,憋到直腸癌快死了, 還在說<主張死刑者只想發洩心中怨恨> 要為整體社會想 不要只在受害人及罪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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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33 - 2024-05-09 20:45:5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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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喜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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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899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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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曰:「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禮者火也,易卦有關刑法者皆火是也,仁義之失所以用禮,一個社會不仁不義所以用重刑, 重刑果真能挽人心之危亡?顯然不能!主張死刑者只想發洩心中怨恨, 拯人心於危亡則無心也無力關心‧
台灣的死刑犯不到100人,用100/2350萬=23.5萬分之一。人心危亡的比例如此之低,能推給整個社會嗎?
窮人的比例一定超過1/10,比如無法成家的低收年輕族群,這廣大的人口才是真正社會造成的分配不正義
沒有統計顯著性的死刑犯,顯然是極少數的極端值,其實根本是屬於個人傾向的問題,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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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35 - 2024-05-09 21:16:54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依法不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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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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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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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死刑犯不到100人,用100/2350萬=23.5萬分之一。人心危亡的比例如此之低,能推給整個社會嗎?
窮人的比例一定超過1/10,比如無法成家的低收年輕族群,這廣大的人口才是真正社會造成的分配不正義
沒有統計顯著性的死刑犯,顯然是極少數的極端值,其實根本是屬於個人傾向的問題,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不知道你在講啥,台灣人心危亡的只有這不到一百人的死刑犯嗎? 腐爛發霉的東西把表面的綠霉去掉就能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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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38 - 2024-05-09 22:55:2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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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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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17-07-05
文章數: 3727
來自: One 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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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廢除死刑後,會不會有人想說反正犯殺人罪不會死,我就盡量殺人....
又或者,國外的人來台灣犯殺人罪,因為不會處死,而且在監獄時表現良好,還可假釋出獄.....
+++++ 死刑犯的生存權 V.S. 台灣人民的生存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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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ワンピース おれはなる!===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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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41 - 2024-05-09 23:55:39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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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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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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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曰:「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 禮者火也,易卦有關刑法者皆火是也,仁義之失所以用禮,一個社會不仁不義所以用重刑, 重刑果真能挽人心之危亡?顯然不能!主張死刑者只想發洩心中怨恨, 拯人心於危亡則無心也無力關心‧ 其實,亂世用重典,重刑果真能挽人心之危亡? 未必不能挽救! 這道理就如同用藥一樣,該重的地方則要重,該輕的地方則要輕!輕重不分的情況之 下,當然會出現即便是用重刑,仍然是無法挽救的局面,甚至是雪上加霜!用重刑收治 的效果會失敗,不在於重刑的本身,而是出在於如何使用重刑,使用的不對,自然會收 治失敗! 禮者火也,那麼也要明用火之道,用火之道不明,亂用火之情況,仍然是無法收到預期 效果!若說刑法如火者,火可化物,死刑如同火之化功,那裡是想發洩心中怨恨呢?這 也是為什麼罰惡之外,仍然有除惡一項的道理在!火本有化物之功,何需去閹割其化 物之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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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43 - 2024-05-10 00:01:46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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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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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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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灣廢除死刑後,會不會有人想說反正犯殺人罪不會死,我就盡量殺人....
又或者,國外的人來台灣犯殺人罪,因為不會處死,而且在監獄時表現良好,還可假釋出獄.....
+++++ 死刑犯的生存權 V.S. 台灣人民的生存權 ??????? 必然會蘊釀這種重覆投機心態的環境出來的! 人心是不古的,不去著手教化人心的工作去做,專是著眼在死刑犯有無被教化的可能, 實在是本末倒置!只在小處用功,而不在大處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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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444 - 2024-05-10 00:12:11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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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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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5-04-30
文章數: 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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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廢死,特別是 故意謀殺:特別是對多人犯下的嚴重謀殺案件。 連環謀殺:指犯罪者連續多次犯下的謀殺行為。 恐怖主義:涉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的恐怖主義行為。 綁架並殺害:對綁架受害者實施謀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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