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12年後不一定再次發生,因為不一定有祿星沖起。不過,我倒是有以下的問題︰
一. 你說「痾.... 我是感覺祿的歸祿 忌的歸忌 是兩碼事」,是否你不用「祿逢沖破,吉處藏凶」的法則?你棄用了古法,你在別的命題上是否真的得到準確的印證?
二. 你給的一連串的印證例子中,給我一種「精益求精」的研究態度,很令人佩服,不過我有點淺見︰
a. 你連流日甚至流時的研究都去碰,那請問你是否在流年的推斷上已經到達很準確、很高的推斷水平呢?換句話說,一個不認識的人來付錢找你算,你真能有把握作出了很準確的推斷?(因為你的例子都是從倒果為因的角度來分析,我並不反對你找出的法則可行,可是我想瞭解在實際運作上你有多少真經驗。)
b. 你似乎用了所有的四化及主助星去證明一件事︰有橫財/無橫財。大限和先天及流年的四化不分賓主,可是我想請問你如何判斷一個陌生人的命盤究竟是以下三種情況的那一種︰
1) 中了彩票頭奬,有兩千多萬港元,一世不用再憂了﹗
2) 中了類似像六合彩二奬的東西,也不錯,都有幾十萬,可說對一兩年裏影響頗大
3) 中了類似像六合彩三奬的東西,只可能是某些人一兩個月的工資
4) 中了小奬,只能意外的吃幾頓好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