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iyo酒後施暴 重傷害未遂求刑4年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0日 下午10:40
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Makiyo和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傷運將案,今天偵結。檢方以重傷害未遂罪嫌將兩人起訴,並分別對兩人具體求處四年、六年徒刑。至於藝人湘瑩、丫子涉及偽證罪部分,檢方並沒有在這波起訴,將另案偵辦。
(潘千詩報導)
二號晚間涉嫌對計程車司機施暴、踹頭的被告Makiyo和友寄龍輝,現在被檢方以重傷害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經檢方偵辦後,認定兩人有犯意聯絡以及行為分擔,視為共同正犯」
而且友寄龍輝又另外涉及強制罪嫌,被檢方具體求刑六年。至於Makiyo犯後辯稱,自己酒醉不記得當時情形,均與客觀證據與證人證詞不符。「Makiyo飾詞狡辯,犯後態度惡劣,而且所有紛爭全因Makiyo酒後與司機爭執而起,造成司機重大傷害,請求量處四年」
檢方起訴犯罪事實是,Makiyo、ㄚ子、湘瑩和友寄四人在日本料理餐廳用餐、飲酒後,褡上林余駿的計程車回寒舍艾美酒店,結果Makiyo因後座繫安全帶與司機發生口角,而且又一再要求司機開快車,司機不從開到忠孝東路和逸仙路口時Makiyo決定下車,並且以手阻止湘瑩付錢,讓司機誤以為Makiyo要動手,揮手阻擋不慎觸及Makiyo右肩。Makiyo下車踹了車門,司機為阻止而打電話報警,友寄在旁目睹一切便徒手先將司機摔倒,再跟Makiyo踹司機的頭,Makiyo還要求ㄚ子、湘瑩一起加入,導致司機重傷昏迷,四人當場搭上另一輛車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