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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875 - 2008-02-18 01:46:32 《三命通會》卷一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之[4]納音取用 (下) [Re: 獨孤兩劍]
獨孤兩劍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5-06-12
文章數: 238
(接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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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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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丙子、丁丑】澗下水

〈澗下水〉者,山環細浪,雪湧飛端,相連南北之流,對峙坎離之脈。
此水清澄,喜見「金」養,
〈砂中〉(甲午,乙未)、
〈劍鋒〉(壬申,癸酉)二金最宜。
〈釵釧〉
【庚戌】見【丁丑】不宜,以【丑戌】相刑,
【辛亥】見【丙子】則【丙辛】化水,尤貴;
餘金以祿貴參之,取其資生,惡其衝破。

見木一位不妨,二三則主勞苦,亦以貴人祿馬參之。

命中見「土」,主人多濁天元,若木或化水,則主清吉;
〈砂中〉(丙辰,丁巳)、
〈屋上〉(丙戌,丁亥)二土,其氣稍清,
〈路傍〉(庚午,辛未)、
〈大驛〉(戊申,己酉)則濁甚矣,主財散禍生,
如【辰、戌、丑、未】土局,其凶尤甚,以水濁土渾故也。

遇「火」見
〈太陽〉(戊午,己未),雖炎,中間有既濟未濟之論;
〈霹靂〉(戊子,己丑)就位相爭,最所不宜。
若二火拼論,無「金」資助,主荒淫,有「金」別論;
〈山下〉(丙申,丁酉)、
〈山頭〉(甲戌,乙亥)亦吉,若並臨,時日則嫌。

命中遇「水」,反成漂蕩,
見〈天河〉(丙午,丁未)為引凡入聖,
見〈大海〉(壬戌,癸亥)為福貴朝宗,皆吉,
獨【丁丑】見【壬戌】,則【丑戌】相刑,【丁壬】淫合,主風聲不雅;
〈大溪〉(甲寅,乙卯)性急,
〈長流〉(壬辰,癸巳)不靜,皆不為吉,
大抵此水須以「多」為主,而無「火土」夾雜,
再得【甲寅、乙卯】〈長流〉之水,則源遠流清,真君子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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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甲寅、乙卯】大溪水

〈大溪水〉者,驚濤薄岸,駭浪浮天,光涵萬里之寬,碧倒千山之影,
最喜有歸有養,
遇「坎」則為「有歸」,
得「金」則為「有養」,
所嫌者,日月時中,有【申酉】衝動,或【辰巳】風吹,主飄流;
〈井泉〉(甲申,乙酉)水淨而止,
〈澗下〉(丙子,丁丑)有【丑】為艮,
〈天河〉(丙午,丁未)沾潤,
〈大海〉(壬戌,癸亥)朝宗,此四水皆吉;
〈長流〉(壬辰,癸巳)有風,獨不宜見。

此水以「清金」為助養,
唯〈釵、砂〉(庚戌,辛亥,甲午,乙未)最宜,
〈蠟金〉(庚辰,辛巳)亦清,
若有〈釵金〉(庚戌,辛亥)對沖則不宜;
〈海中〉(甲子,乙丑)雖無造化,【甲子】屬「坎」,【乙丑】為「艮」,乃歸源之地,亦吉;
〈箔金〉(壬寅,癸卯)最微,不能相生,豈有超顯之理?
〈劍金〉(壬申,癸酉)雖化於〈大溪〉,卻忌【卯】雷【巽】風,主性不定。

五行有「土」,皆為無益,
〈屋上〉(丙戌,丁亥)、
〈城頭〉(戊寅,己卯)壅阻此水,
〈路傍〉(庚午,辛未)稍可,亦不為奇;
〈壁上〉(庚子,辛丑)獨【辛丑】為山,
〈大驛〉(戊申,己酉)唯【己酉】有合,【戊申】則沖,【庚子】則刑,皆不為吉。

遇「火」見
〈太陽〉(戊午,己未),雖假照耀,
〈霹靂〉(戊子,己丑)尤忌相逢,
若二火互見,主貧,
單見別論。

「木」見此水,徒被漂蕩,
唯〈桑拓木〉【壬子】有「坎」,【癸丑】為「山」,為「水繞山環」之貴,

【甲寅】人見【壬子】吉,
【乙卯】人見【癸丑】吉;
餘木以祿貴參之,尤忌衝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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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壬辰、癸巳】長流水

〈長流水〉者,混混無窮,滔滔不竭,就下必納于東南,順流自歸於【辰巳】。
此水喜「金」生養,
金要〈白蠟〉(庚辰,辛巳)、〈釵釧〉(庚戌,辛亥),
以天干有【庚辛】真金,地支【辰巳】就位相生,【戌亥】為歸源之地;
〈劍鋒〉(壬申,癸酉)純是金水,
〈箔金〉(壬寅,癸卯)水木居東,皆以吉論;
〈海中〉(甲子,乙丑)、
〈砂中〉(甲寅,乙卯)無取。

嫌「土」蹇涸,而「土」有堤防之用,
六土之中,取【庚辛丙丁】為吉,【戊己】無用。
【庚午,辛未】〈路傍土〉,【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寅,己卯】〈城頭土〉,【戊申,己酉】〈大驛土〉。

遇「火」則相刑,而有既濟之妙,

【壬辰】喜見【丁卯】(爐中火)、【丁酉】(山下火),
【癸巳】喜見【戊子】(霹靂火)、【戊午】(天上火),以天干合化故也;
〈燈頭〉(甲辰,乙巳)【癸巳】尤喜見【甲辰】,
〈山頭〉(甲戌,乙亥)【壬辰】尤喜遇【乙亥】,化龍歸祿,取義更佳。

逢「木」雖漂泛,而
〈桑拓〉(壬子,癸丑)【癸丑】為山,
〈楊柳〉(壬午,癸未)【癸未】為園,年時得此水圍之,為「水繞花堤」,大貴格也;
〈松柏〉(庚寅,辛卯)、
〈石榴〉(庚申,辛酉),天干有金相生;
〈大林〉(戊辰,己巳)、
〈平地〉(戊戌,己亥),雖嫌有土,而
【癸巳】見【戊辰】,
【壬辰】見【己亥】,俱吉。

「水」為同類,
〈澗下〉(丙子,丁丑)則【丁壬】合化,
〈天上〉(丙午,丁未)則雨露相資;
〈井泉〉(甲申,乙酉)、
〈大溪〉(甲寅,乙卯)無益;
〈海〉(壬戌,癸亥)乃眾流所歸,
而【壬辰】之龍得【癸亥】
則「龍躍天門」,春夏秋生為吉,
或「龍潛大海」,則冬生乃宜,柱中須先得「金」為妙。

又【壬辰】為「自印」之水,
再見【壬辰】則「刑」,刑則「自害」,
見【戊戌】則「沖」,沖則「泛濫」,主凶;
【癸巳】,「自絕」之水,名為「涸流」,
若遇【丙戌、丁亥】〈屋上〉、【庚子、辛丑】〈壁上〉之土,其涸可待,
柱中如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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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丙午、丁未】天河水

〈天河水〉者,亂灑六野,密沛千郊,淋淋瀉下銀河,細細飛來碧落,
此乃天上雨露,發生萬物,無不賴之。
銀河之水,「土」不能剋,故見「土」不忌,而且有滋潤之益;
天上之水,地「金」難生,故見「金」難益,而亦有涵秀之情;
生旺太過、則為淫潦,反傷於物,
死絕太多、則為旱乾,又不能生物,要生三秋、得時為貴也。

遇「水」、喜
〈長流〉(壬辰,癸巳)、
〈大海〉(壬戌,癸亥),

【丙午】宜【癸巳】、【癸亥】,
【丁未】宜【壬辰】、【壬戌】,陰陽互見,尤吉;
〈大溪〉(甲寅,乙卯)【乙卯】為雷,
〈井泉〉(甲申,乙酉)【乙酉】為貴,俱以吉論。

遇「火」喜
〈霹靂〉(戊子,己丑),為神龍之火,與此水相濟,而倏忽變化,云行雨施,豈有不貴?
〈爐中〉(丙寅,丁卯)火旺,大海水旺,如柱中得二火二水,上下上相濟,謂之精神俱足,大貴格也;
〈燈頭〉(甲辰,乙巳)有風,山頭有貴,皆以吉論,又須以別水濟之方吉;
〈天上〉(戊午,己未)就位相剋,則忌見之。

遇「木」,
〈石榴〉(庚申,辛酉)、
〈楊柳〉(壬午,癸未)俱吉,
〈大林〉(戊辰,己巳)有【巽】,
〈平地〉(戊戌,己亥)有【亥】,亦吉;
〈松柏〉(庚寅,辛卯)、〈石榴〉(庚申,辛酉)遇【丙辛】合化,亦以吉論。

《妙選》有{靈槎入天河格},是取死絕無根之「木」,柱無「土」培、則漂流天河是也。
「土」雖不能剋,而柱逢【庚午、辛未】〈路傍〉,就位相剋,土壅水滯,
或水又冬生,則水結池塘,必主濁濫。
餘土如
〈砂中〉(丙辰,丁巳)、
〈屋上〉(丙戌,丁亥)皆吉,
〈城頭〉(戊寅,己卯),
〈大驛〉(戊申,己酉)無用,
〈壁上〉(庚子,辛丑)對沖,亦壞造化。

水、「金」雖不能生,
獨【辛亥】〈釵金〉卻屬乾天,水在天上,只此最吉;
餘金亦取天干有【庚辛】、【壬癸】者為用,
【庚辰、辛己】〈白臘金〉,【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申、癸酉】〈劍鋒金〉,【壬寅、癸卯】〈金箔金〉
【甲乙】無益,
【甲子、乙丑】〈海中金〉,【甲午、乙未】〈砂中金〉
再以祿馬貴人參之始得。

《妙選》又以
水生人得【庚子】、【壬子】為「雲騰雨施」,
生春則旱,夏則潦,冬則寒,獨三秋最吉;
遇【甲辰、乙巳】〈覆燈火〉、【庚辰、辛巳】〈白臘金〉,
柱中有【壬】為雲,有【辰】為龍,為「風雨作霖」;
若生冬月,是為「霜凝薄露」,
日時喜遇【寅卯】溫和之氣,可解斯凍,俱貴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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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甲申、乙酉】井泉水

〈井泉水〉者,寒泉清冽,取養不窮,八家鑿之以同飲,萬民資之以生活。
此水生於「金」而出於「木」,故喜見「金」為福,
〈砂中〉(甲午,乙未)有土,性與之最宜,
〈釵釧〉(庚戌,辛亥)清秀次之,
〈蠟金〉(庚辰,辛巳)與〈釵金〉相沖,故不宜再見;
〈劍鋒〉(壬申,癸酉)【申酉】太旺,恐有泛濫之災;
〈海金〉(甲子,乙丑)無取,【乙丑】為「艮」,山下出泉,亦吉。

此非「木」不能出,譬之桶論,故見木皆吉,
如見
〈平地〉(戊戌,己亥)、
〈大林〉(戊辰,己巳),須假〈劍金〉(壬申,癸酉)削之,方可取用;
〈桑拓〉(壬子,癸丑)、
〈楊柳〉(壬午,癸未)無用;
〈松柏〉(庚寅,辛卯)則互換歸祿,此其最吉。

諸「火」陰陽互見則吉,
〈霹靂〉(戊子,己丑)名為「入聖」,
〈太陽〉(戊午,己未)號為「顯照」,二火相見最吉,但不宜並有則凶。

諸「土」
〈路傍〉(庚午,辛未)、
〈砂中〉(丙辰,丁巳)最吉,
〈屋上〉(丙戌,丁亥)有「天門」生水之源,亦吉;
〈城頭〉(戊寅,己巳),
〈壁上〉(庚子,辛丑)與此水則無干涉;
〈大驛〉(戊申,己酉)就位相剋,水為土掩、則井渫不食,須有「木」去之方可。

遇「水」喜
〈大海〉(壬戌,癸亥),為引凡入聖;
〈天上〉(丙午,丁未)、
〈澗下〉(丙子,丁丑)、
〈長流〉(壬辰,癸巳),亦不為災;
〈大溪〉【甲寅、乙卯】為吉,如
【甲申】見【乙酉】,
【乙酉】見【甲申】,官星互換,最吉;
如二水在年時,二木在月日,謂之「水繞花堤」,乃貴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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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壬戌、癸亥】大海水

〈大海水〉者,總納百川,汪洋無際,包括乾坤之大,升沈日月之光。
此水原有清濁,以兩般分論:
【壬戌】有土氣為濁,
【癸亥】干支純水而納音又水,故清。
【壬戌】人嫌「山」,以土氣太盛,有「金」清之方吉,
【癸亥】最喜見「山」,然後海水之性始安。

〈澗下〉(丙子,丁丑)【丁丑】為山,
〈天河〉(丙午,丁未)與海上下相通,柱中有「木」為槎、則乘槎入于天河,極為上格;
〈長流〉(壬辰,癸巳)、
〈大溪〉(甲寅,乙卯)等水畢竟皆歸於海,以海水不擇細流,故能成其大也;
【壬辰】為「龍歸大海」,尤吉,中間又分陰陽互見,干支合化方可;
〈井泉〉(甲申,乙酉)則有所制,與海不通,故不喜見之。

遇諸「金」獨
〈海中〉(甲子,乙丑)第一,以【壬戌、癸亥】喜見【甲子、乙丑】;
〈砂中〉(甲午,乙未)亦得,
餘金又當以貴人祿馬參之。

遇「火」喜
〈天上〉(戊午,丁未),與海水相為照耀,最吉;
〈霹靂〉(戊子,己丑)【己丑】為山,【戊癸】合化,柱得木火旺地,亦吉;
〈山下〉(丙申,丁酉)、
〈山頭〉(甲戌,乙亥)、
〈覆燈〉(甲辰,乙巳)諸火不宜見。

遇「木」唯
【壬子、癸丑】〈桑柘〉、
【壬午、癸未】〈楊柳〉俱吉;
〈大林〉(戊辰,己巳)有風衝動,水性不安;
〈平地〉(戊戌,己亥)厚載,則就位相得;
〈松柏〉(庚寅,辛卯)、
〈石榴〉(庚申,辛酉)若無「土」制、則漂泊無定。

遇「土」愛
〈路傍〉(庚午,辛未)、
〈大驛〉(戊申,己酉),唯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
況【癸亥】見【戊申】為{天關地軸}大格,
日時遇此厚土,縱有風雷,亦不為害;
〈城頭〉(戊寅,己卯)【己卯】須資「艮」則吉,
如逢〈霹靂〉(戊子,己丑),則雷火變化,海水洶湧,亦主貧寒。

==================================================================
6. 結論
------------------------------------------------
6-1.

六十甲子納金取象,
其十干有可以為金,有不可以為金者,
雖因所值之數不同而五行類化類從之妙,其理亦不可不知。

如【甲乙】、【庚辛】、【壬癸】,此三行者可以為「金」,而【丙丁】、【戊己】不與焉;
【庚辛】原金,固為本家之物,
【壬癸】非金也,又胡為金?此金水相生之理,而水亦可以為金,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
【甲乙】之木,其質堅強,世有木化為石者,可以例見,
故此二者可以取象為金,與本家之物同也。

【丙丁】屬火,燥剛不同,
【戊己】屬土,柔剛不同,與金相反,自不可以金論。

【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為「木」,而【甲乙】【丙丁】不預焉。

【丙丁】原火,所以焚木,自不可取;
【甲乙】原木,胡不取之?
殊不知五行中金還金,水還水,火還火,土還土,獨木則變,
以木資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
脈絕而枯槁則還水也,灼之為火則還火也,腐之為土則還土也。
故不用木,所以脫體而化神也。

六甲輪環,所值之數,五行錯綜,所得之理,自可以默識矣。

凡「木」皆水所生,其津液即水也,故【壬癸】可以為「木」,
【庚辛】之質,其堅與【甲乙】同,故【甲乙】可以為「金」,
而【庚辛】可以為「木」,互換交通,其理亦無二也。

【丙丁】、【甲乙】、【壬癸】取象為「水」,

【壬癸】原水也,
【丙丁】其化也,
【甲乙】之津液即為水也;
【戊己】之土所以剋水,
【庚辛】之金所以燥水,氣有異也,自不可以水論。

【甲乙】、【丙丁】、【戊己】取象為「火」,

【丙丁】原火也,
【戊己】其化也,
【甲乙】之生燃即火也,
【壬癸】之水所以剋火,
【庚辛】之金所以燥火,類不同也,自不可以火論。

【丙丁】、【戊己】、【庚辛】納音屬「土」,
【戊己】原土也,
【丙丁】之火化而為灰,灰即土也,
【庚辛】之金混於土中,乃土之精氣所結,故皆可以為土。

【壬癸】之水潤下不凝,
【甲乙】之木散上不止,自不可以土論。

究其取象,有輕重,有大小,有剛柔,有氣味,有體質,有功用,各各不同,
此又兼地支方隅之位,旺相休囚不同,
而干天之所值,或從「本象」,或從「化象」,或從「別象」,天人交盡,其理生剋,互成其義,
此「金」所以有〈海中〉、〈砂中〉、〈金箔〉、〈白蠟〉、〈劍鋒〉、〈釵釧〉之別,而「金」之象無餘蘊矣。
餘木、火、水、土可以例見。
此納音取象所以為造化之妙也歟!


6-2.

或曰:
五行之中,惟水火不宜太旺,旺則不可救藥,

【丙午、丁未】配以〈天河水〉,以水能制火也。
【戊午、己未】謂之〈天上火〉,以【戊己】蓋其上,則火不焰也。
【午未】在天之中,【丙丁】屬火,皆【午未】旺鄉,故歷代遇此二年皆不靖,
此以理論,而非原取象之義,然亦不可不知。

再按納音取象出自《黃帝》,故諸術家皆宗之,
自徐大升作《定真論》:有婁景以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論,
而元之星士,遂有納音空自失天真之說,
故今之說命者,只論正五行,而納音不取焉,
豈知納音之理,取象之精,此正造化之所以為妙,
凡人論命,尤不可不推究而體察之,以盡其微也。
今陰陽家論先天老五行,而不取洪範五行,目為滅蠻經,
以其顛倒陰陽,反易水火,太和周視,作陰陽定論,乃深闢之。
西蜀羅青霄作《陰陽辨疑》,以洪範五行出自八卦,斷不可不用;
又闢周氏之見為誣。噫,何前後無定也耶?
吾見納音五行,即洪範五行之義,不可舉一廢一,
談命者,本之以五行為經,參之以納音為緯,庶足以盡命數之理,而造化無餘蘊矣。


6-3.

論曰:
自天地開闢,而干支之名即立,
相傳出自天皇地皇,而錯綜為六十甲子,則伏羲造「甲曆」始也,
既名「甲曆」,則年月日時,皆以六十甲子紀之,
而天地之始終,日月之運行,四時之寒暑,陰陽之變化,皆不能易。
三辰以定,自黃帝以六十甲子納音取象,於是五行各有所屬,
而金木水火土之性情形質、功用變化,悉盡其蘊,而易自在其中矣。
故以此而測兩儀,則天地不能逃,
以此而推三光,則日月星辰不能變,
以此而察四時,則寒暑不能易,
以此而占人事,則吉凶禍福、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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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背下【六十花甲納音】? 獨孤兩劍 2008-02-08 19:27:56
表2:五行納音的歸類 獨孤兩劍 2008-02-08 19:29:13
表3:我最初的記憶表,但怕太雜亂、所以拆成上面兩個 獨孤兩劍 2008-02-08 19:30:11
《三命通會》卷一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之[2] 獨孤兩劍 2008-02-17 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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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 9.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之[4]納音取用 (下) 獨孤兩劍 2008-02-18 0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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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 8 論納音取象 獨孤兩劍 2008-02-19 23:51:04
Re: 《三命通會》卷一 8 論納音取象 楊雨 2010-02-20 1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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