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tinyNet 命理網



專業諮詢首選:命理網論命平台



Page 2 of 4 < 1 2 3 4 >
議題選項
議題評分
#2235465 - 2024-04-26 13:06:44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16
張貼者: Herkules

先抄一段有關黑格爾法哲學的討論:

﹝犯罪與刑罰之間存在著必然的連結關係。
首先必須確立刑罰的目的是什麼?
是為了達到對犯罪的威嚇或矯正,是應報主義、報復和復仇?
刑罰本身就其手段的特殊性,它透過剝奪人身自由、財產甚至生命的方式來表達對犯罪的譴責,這些方式被認為是強制地將痛苦或壞事加諸人的身上。
若刑罰的實行缺乏合理的根據,則無異於任意地對人施加侵害。]

是的!如果刑罰的實行缺乏合理的根據,剝奪人的行動自由無異於任意地對人施加侵害,如果刑罰的實行是為了報復和復仇那剝奪人的行動自由甚至生命都是合理的,但是刑罰的目的果真只是報復和復仇嗎?人類沒有其他的目的可以追求了嗎?殺人是一種純粹的罪惡,為什麼要以罪惡回報罪惡?而限制人身自由不是一種純粹的罪惡,許多情況並不是出於以惡報惡的報復,而是出於善意,比如父母限制小孩的人身自由‧



"犯罪與刑罰之間存在著必然的連結關係。
首先必須確立刑罰的目的是什麼?"

若是要確立刑罰的目的是什麼的話,那麼其人犯罪的目的是什麼也應該要確立!
如果犯罪與刑罰之間存在著必然的連結關係,那麼其犯罪者犯了殺人之罪項時,那麼
其對應到刑罰會重到被判死刑,是不令人意外的,也是必然的結果!

"人類沒有其他的目的可以追求了嗎?殺人是一種純粹的罪惡,為什麼要以罪惡回報
罪惡?",人因罪致被判死罪並不是執判之人的罪惡,就如你說的"犯罪與刑罰之間存
在著必然的連結關係。",換言之,犯死刑的人之所以會有如此刑罰,是自己所招致
的,倒也不是法律的本身所致!若強以說是罪惡回報罪惡,無非是犯者自己所招致的!
賞善罰惡之中也有除惡一項,為什麼會有除惡一項呢?就表示此惡並不是光用罰就可
以止惡的,有時還得使用斷然措施,除惡來止惡行再次地復萌,除惡以殺人並不是一
種什麼純粹的罪惡,除惡的殺人和為了自己私慾來殺人的造惡是完全不一樣的意義和
層次!請注意,同樣是殺人,一個是在除惡,另一個則是在造惡,大不同!

天道循環,雖然天地間有好生之德,但是有時候天地不仁之時,萬物也是會變成芻狗
的,必要的天地清洗動作,還是會做的!

主張廢死的人老是將殺人當做是惡,進而引申執法者判刑者處決犯者生命當做是惡,
全把觀念混為一起談,完全忽略了除惡的重要性和神聖性!換言之,沒搞清楚什麼才是惡!

↑回到頂端↑
#2235466 - 2024-04-26 13:11:49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16
張貼者: Herkules
我是贊成廢死的,理由是沒有人有剝奪生命,特別是人的生命的權利,
那些贊成死刑的人可能忽略了殺人,不管任何理由的殺人,都是一件嚴重的事情,


"沒有人有剝奪生命,特別是人的生命的權利",這種說法實在是司空見慣!
有沒有剝奪生命的權利究竟是誰來認定的,誰給的資格?

此外,假定此句的觀念是對的話,那麼當下殺人的人又是誰給其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權
利?殺人的人自己給的權利嗎?當下的被害人又要找誰來主張""沒有人有剝奪生命,
特別是人的生命的權利"呢?找殺人的人嗎?被害人找不到應有的生命保障,加害人卻
因法律人權之謬理得以喘息和保障其生命權利,這不是蠻畸型的生命權利之說嗎?
如同變相地鼓勵加害人擁有殺人的權利,被害人生存權的被侵吞不見!


張貼者: Herkules

但是還有一個東西超越這個正義理念,那就是程序正義,
所謂毒樹毒果,程序不正義任何基於高尚理念的結果都不會正義‧


英美國家的法學觀念不一定是對的!
你講的這觀念用在死刑定讞的人來說並不恰當!
理念不用太過高尚,但是法理要能夠平良善守法之人的心為要!

或許人在文明的時代生活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朝所謂想當然耳的文明想法去繞,忽視了
人之本性!會殺人的犯罪者可不會在當下跟被害者講什麼文明做法的!

↑回到頂端↑
#2235471 - 2024-04-26 17:09:16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元利]
Herkules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6-04
文章數: 1849
張貼者: 元利


或許人在文明的時代生活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朝所謂想當然耳的文明想法去繞,忽視了
人之本性!會殺人的犯罪者可不會在當下跟被害者講什麼文明做法的!


也或許剛好相反,人類社會會還處在野蠻狀態,對於生命的可貴還有不同的理解,
死刑存廢是個價值問題,價值問題沒有對錯,只有選擇問題,一個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
↑回到頂端↑
#2235476 - 2024-04-26 19:06:07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君無邪 離線
五福臨門
註冊: 2004-09-06
文章數: 5019
來自: 神龍學舍
死刑存廢是個價值問題
=======
根本就是劃錯重點的.
人人都想當好人..
但是你願意與死刑犯同住.同睡一張床嗎?
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微斗數結構上先天的缺陷.同盤不同日及潤月的問題
日元宮一次就解決了兩個千百年來的疑難.
=====
替一間仁心仁術的診所推廣..
診所名稱:可為診所.
主治:胃腸肝膽的疾病及胃腸的內視鏡檢查.其他健康檢查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青年路24號(青年公園附近)




↑回到頂端↑
#2235477 - 2024-04-26 19:25:39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君無邪 離線
五福臨門
註冊: 2004-09-06
文章數: 5019
來自: 神龍學舍
https://is.gd/Q53Ke7
===
廢死的真正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紫微斗數結構上先天的缺陷.同盤不同日及潤月的問題
日元宮一次就解決了兩個千百年來的疑難.
=====
替一間仁心仁術的診所推廣..
診所名稱:可為診所.
主治:胃腸肝膽的疾病及胃腸的內視鏡檢查.其他健康檢查
地址:台北市萬華區青年路24號(青年公園附近)




↑回到頂端↑
#2235478 - 2024-04-26 20:49:38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rblin]
依法不依人 離線
雙喜臨門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2899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rblin

你們講的都很有道理,民意的確很重要。這樣的話,以後司法相關制度全都可以廢了,誰該判死,誰該終身監禁,誰該判五年、十年…全民公審一下,民意表決就好,然後該死的死,該終身監禁的終身監禁,該關多久的關多久…這樣我們就不用花太多納稅錢養那麼多法官、檢察官…還害他們因為案件太多而過勞,也是不錯的。大家說好不好啊?!

國民法官(陪審制)只能表決Yes or No(和公投一樣只能投是非題)刑度還是由法官決定的

如果是有給判決權的參審制,人民代表的比例不到1/3,壓倒性的多數票還是掌握在專家手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回到頂端↑
#2235480 - 2024-04-26 20:56:35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魯夫]
依法不依人 離線
雙喜臨門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2899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魯夫

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註:明文規定生存權應於保障,沒說不能剝奪。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我的解讀,生存權應該要保障,可是為了社會大眾的安全也可以剝奪。

如果廢死是保障生存權,那軍人、警察、消防人員都可以在工作時主張自己的生存權而落跑

軍人在戰場上落跑馬上會被軍法處置。事實上為了保障公共利益,軍人的確不能主張生存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回到頂端↑
#2235481 - 2024-04-26 21:08:53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依法不依人 離線
雙喜臨門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2899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觀念正確。若死刑不合法,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等刑罰皆不合法。所以死刑廢除後無期徒刑也得一併廢除,殺人無罪指日可待

搞不懂你這種推論法,以你的推法,現今肉刑不合法,為何死刑就能合法?
顯然這是不相干的事物!

現行法律的基本邏輯大部分來自於國家契約論:人民捨棄部分自由換取國家給予權利保障

法律只能限制人民的"部分自由",死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都是剝奪"全部自由"

肉刑反而更符合國家契約論。那為何肉刑都被廢除了,剝奪全部權利的刑罰卻還留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回到頂端↑
#2235483 - 2024-04-26 21:26:45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愛因斯坦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5-04-30
文章數: 10378
其實殺人犯本身已經威脅到別人的生存權,
當你的生存權受到威脅,有權利剝奪牠的生存
這是基本生存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事件成立的條件應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不是純粹的生辰
除要求提供原始命盤.不喜私訊.不收禮金
有意捐款添福者
請洽彰化縣埔鹽鄉好修國小總務處,電話自尋
這只是母校,人不在此處
↑回到頂端↑
#2235484 - 2024-04-26 21:34:44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依法不依人]
Herkules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6-04
文章數: 1849
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現行法律的基本邏輯大部分來自於國家契約論:人民捨棄部分自由換取國家給予權利保障

法律只能限制人民的"部分自由",死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都是剝奪"全部自由"

肉刑反而更符合國家契約論。那為何肉刑都被廢除了,剝奪全部權利的刑罰卻還留著?

契約論從霍布斯到盧梭說的都是讓渡全部自由,只有洛克說讓渡部分自由,
抄一段洛克:
【人们最初让渡出的权利仅仅是执行自然法的权利,而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作为三位一体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仍然保留在人们手中,它们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其中,生命权是绝对不可侵犯、不可转让的。因为人的生命从本质上讲是神的财产,所以人不仅不能随意侵犯别人的生命,也同样没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所谓人的自我所有权,仅仅在于神赋予人的、能够支配自己身体以自我保存的权利。自由权也是如此,人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但人并不具有使自己不自由的自由,也就是说,人并不具有转让自己生命、把自己全然置于他人奴役之下的自由。】
↑回到頂端↑
#2235485 - 2024-04-26 21:39:23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愛因斯坦]
Herkules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6-04
文章數: 1849
張貼者: 愛因斯坦
其實殺人犯本身已經威脅到別人的生存權,
當你的生存權受到威脅,有權利剝奪牠的生存
這是基本生存權

獅子老虎等猛獸同樣威脅到人的生存權,
為什麼人沒有權利剝奪他們的生存權?
「立即的危險」是個關鍵詞!
↑回到頂端↑
#2235486 - 2024-04-26 22:14:31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16
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元利


或許人在文明的時代生活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朝所謂想當然耳的文明想法去繞,忽視了
人之本性!會殺人的犯罪者可不會在當下跟被害者講什麼文明做法的!


也或許剛好相反,人類社會會還處在野蠻狀態,對於生命的可貴還有不同的理解,
死刑存廢是個價值問題,價值問題沒有對錯,只有選擇問題,一個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



生命的可貴與不可貴,不在於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而在於除惡才能彰顯!
若是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的話,那真的是十分地膚淺和野蠻心態,
反而是文明不進反退的表現!

天地若容,生命即可存,天地若不容,生命稍縱即逝!

死刑不是價值問題,因為沒有人會將冒險犯人致死之行為來當做人生(社會)的價值!
死刑更不是選擇問題,因為沒有人會將死刑來當做人生(社會)的選擇題!


↑回到頂端↑
#2235487 - 2024-04-26 22:17:2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愛因斯坦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5-04-30
文章數: 10378
我有權利去剝奪,能不能剝奪是權力問題
權利和權力不一樣
我可以提倡廢死,能不能廢死是法治問題
我可以去殺死猛獸,和現在能不能殺死是一回事
等你來不去就去死,肚子餓了就去吃啦,
快死才要吃,等死阿
立即危險是人訂的
自然法則就是有威脅就幹
戰爭時等敵人來打阿!三更半夜就去偷襲了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事件成立的條件應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不是純粹的生辰
除要求提供原始命盤.不喜私訊.不收禮金
有意捐款添福者
請洽彰化縣埔鹽鄉好修國小總務處,電話自尋
這只是母校,人不在此處
↑回到頂端↑
#2235490 - 2024-04-26 22:33:28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16
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愛因斯坦
其實殺人犯本身已經威脅到別人的生存權,
當你的生存權受到威脅,有權利剝奪牠的生存
這是基本生存權

獅子老虎等猛獸同樣威脅到人的生存權,
為什麼人沒有權利剝奪他們的生存權?
「立即的危險」是個關鍵詞!


人不是沒有權利去剝奪他們動物的生存權,若真的沒有權利的話,自然會沒有能力剝奪其生存權,既然能剝奪的了的話,自然是有其權利在的!至於人要不要剝奪獅子老虎等猛獸的生存權,自然是在於人的量度來決定,並不會每隻獅子老虎的生存權都被人所剝奪!若是一隻常食人的獅子的話,自然總有一天會被人所圍獵致死的,因為這不單單只是威脅而已,而是那隻獅子已經有殺人了!光是生存權的被剝奪,在自然界裡可是天天都在上演的,所以我才說人在文明的時代生活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朝所謂想當然耳的文明想法去繞,愈來愈反自然,忽視了人之本性!

↑回到頂端↑
#2235493 - 2024-04-26 22:44:56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愛因斯坦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5-04-30
文章數: 10378
很多猛獸都被人打死,但不是猛獸要吃你才打死牠
因為猛獸可能會咬死你
如果判斷這個殺人犯有慣性,就要處死
如果只是誤殺,另外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事件成立的條件應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不是純粹的生辰
除要求提供原始命盤.不喜私訊.不收禮金
有意捐款添福者
請洽彰化縣埔鹽鄉好修國小總務處,電話自尋
這只是母校,人不在此處
↑回到頂端↑
#2235496 - 2024-04-26 23:38:59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元利]
Herkules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6-04
文章數: 1849
張貼者: 元利

若是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的話,…

這是你自己創造的命題,沒有人說「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
↑回到頂端↑
#2235497 - 2024-04-26 23:46:06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愛因斯坦]
Herkules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6-04
文章數: 1849
張貼者: 愛因斯坦

我可以去殺死猛獸,和現在能不能殺死是一回事

事實上不行,如果不是緊急避難,殺死猛獸是犯罪!
↑回到頂端↑
#2235502 - 2024-04-27 07:08:07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君無邪]
愛因斯坦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5-04-30
文章數: 10378
放著一隻老虎四處跑.大家都躲起來??? 要不是抓去關,就是打死他
有誰能保證,這隻老虎不要跳出牢籠,跳出牢籠後死掉的那個人的生存權呢?
你不能親手殺死她,但是有責任權力的人可以代行
在美國西部,只要你手上有槍,我就可以用槍打死你,管你舉不舉槍!!
吃植物也是吃,吃動物也是吃,只是顏色不一樣.
餓了就該吃.吃的時候你有管到這些食物的生存權嗎?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搞特權...
一顆炸彈在路上,當然找警察去引爆,難道留在你床下??
有再犯可能性的殺人犯就像一顆炸彈
把她關在監獄就不會殺其他罪犯??
有一就有二,你老婆如果會外遇,還是有機會再和其他人外遇
-------------------------
稀有動植物不能殺他是人類無能
再過50年有複製能力時,無限供應
也許再過50年馬克斯會發明植入晶片能改變思想時,就可以不必槍斃
------------------------
要把她關在只有 AI 機器人的牢房裡,度日不知年,還不如死了算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關事件成立的條件應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不是純粹的生辰
除要求提供原始命盤.不喜私訊.不收禮金
有意捐款添福者
請洽彰化縣埔鹽鄉好修國小總務處,電話自尋
這只是母校,人不在此處
↑回到頂端↑
#2235508 - 2024-04-27 07:41:33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魯夫]
魯夫 離線
三陽開泰
註冊: 2017-07-05
文章數: 3724
來自: One Piece
張貼者: 魯夫

不要一昧的只求意識形態的爭議,忽略了現實上問題的尚未解決。

一顆未爆彈,不代表它不會爆炸,只是時間、時機上的問題而已。

當它爆炸的時候,如果是在你身邊的時候,你們會不會害怕呢??


當我們發現一顆未爆彈的時候,該如何處理呢??

1、移走+存放 2、引爆 3、移走+引爆 4、拆除引信

移走+存放=>把未爆彈移走並集中存放一處,但是若有一天被引爆了,或因地震天災而引爆了,那時又該如何呢?

引爆=>直接引爆,很好,可是要顧及當時附近的人民是否有危害?

移走+引爆=>把未爆彈搬移到安全處所引爆,是個很好的處置辦法。

拆除引信=>也是很好的辦法。如果不能引爆或引爆會引起更大的損害、傷亡的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ワンピース おれはなる!===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回到頂端↑
#2235509 - 2024-04-27 07:51:02 Re: 大法官大還是民意大.. [Re: Herkules]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216
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元利

若是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的話,…

這是你自己創造的命題,沒有人說「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


這怎會是我自己創造的命題呢?

我來附一下原文回覆溯源了好了,

張貼者: 元利
張貼者: Herkules
張貼者: 元利


或許人在文明的時代生活太久了,很多事情都朝所謂想當然耳的文明想法去繞,忽視了
人之本性!會殺人的犯罪者可不會在當下跟被害者講什麼文明做法的!


也或許剛好相反,人類社會會還處在野蠻狀態,對於生命的可貴還有不同的理解,
死刑存廢是個價值問題
,價值問題沒有對錯,只有選擇問題,一個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



生命的可貴與不可貴,不在於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而在於除惡才能彰顯!
若是只是想靠死刑的廢除才能彰顯生命可貴的話,那真的是十分地膚淺和野蠻心態,
反而是文明不進反退的表現!


死刑既然是我國既有的刑度,那麼就不用再講什麼廢不廢除死刑了!
若是一直在探討死刑該不該廢的話,那無疑是只想靠死刑的廢除來彰顯生命的可貴,
這麼一來只是在彰顯少數人自己私慾的價值吧!

死刑犯想求生不死是人之常情,但是一群人想為其求生求廢死刑,無疑是在助其淡化
其罪應,如同託言其罪不至死,誤導人認為判此量刑的法官是野蠻,誤導人認為執行
死刑的人是野蠻及不文明的人,說是同樣犯殺人之罪,把除惡之行當做是造惡之行,
把重要且神聖的做法當做是一般循私慾的做惡,如同指鹿為馬,顛倒是非,招致更多
的人心中不平及非議,違反天道自然,其罪是不輕的!
不要以為如此之為就可以妄想上
天堂,光只是把重要且神聖的做法當做是一般循私慾做惡的這種看法,就如同心中犯
罪,不會比犯人獲刑輕!
如果再執迷不悟下去的話,可是會動搖國本的,不要小看這個問題!

↑回到頂端↑
Page 2 of 4 < 1 2 3 4 >



板主:  華阿姨 
Google 搜尋
七嘴八舌
Facebook 塗鴉牆
最新議題
請問如何才能讓夫妻感情更好?
by hongrong51
2024-05-23 14:44:13
對自己最大的救護
by rblin
2024-05-23 03:05:41
新的辦公房風水如何?
by ameliel
2024-05-22 17:21:06
眾裡尋他千百度
by rblin
2024-05-22 03:01:38
歐洲注定要失敗?以歐洲為世。
by CHC
2024-05-21 10:34:40
什麼時候可以轉換到理想的工作
by lyfg
2024-05-21 09:55:58
人生得意事十常七八
by rblin
2024-05-21 03:02:24
5/16應徵的工作能上嗎?
by 禾平
2024-05-20 20:31:26
賴總統和台灣國運
by juya
2024-05-20 15:16:25
是不是又要感冒了呢? 喉嚨又開始痛了!
by hongrong51
2024-05-20 15:01:40
最新使用者
derick, WolfTsai197802XXXX, a8565, 哈尼尼, 6287194362
81753 註冊使用者
討論區統計
81753 使用者
54 討論區
220945 議題
2142405 文章

最高線上使用者: 1162 @ 2018-05-29 02:51:45

本站是個命理討論的園地,如果您要問命,請務必詳閱各板板規,遵守發問規則,不要只留個生日或是命盤, 其他什麼都沒提。貼命盤的方法請特別注意算完命盤後的文字說明,不要貼個沒人看懂歪七扭八的命盤, 貼錯命盤及未遵守板規者,文章很有可能被不預警刪除 另外,如果您提了問題,而有人回覆的話,不論對與錯,請務必多上來回應論命者, 我們不歡迎那種提了問題就等人回答,也不回應的人。我們需要的是,「良好的互動」及「長期的追蹤」。
本站大多數的討論區都得要註冊才能發言,您若是要張貼討論,請務必註冊為使用者, 如果您忘了您的密碼,請在登入」的畫面, 輸入您的帳號,再按一下我忘記我的密碼了」, 此時系統會寄一封信到您當時註冊的 Email 信箱裡面, 裡面則附有一個臨時密碼,請您拿到密碼後用此臨時密碼登入。登入之後可以在 編輯個人檔案」裡面修改成您習慣的密碼。
本站推薦瀏覽器: Firefox Chrome Safari
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