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 1977年 3月11日 9時50分 0.0秒 性別:男性
年柱:丁巳
月柱:癸卯
日柱:丁卯
乙巳:乙巳
二歲起大運,大運逆行。
以前用過星僑的適用軟體,或者八字算命系統如:
http://www.8words.tw 都認為係從旺格,
其依據為程式判斷公式:印星+比劫>85% 且 比劫-官殺>印星-財星 且 不入其他特別格
用神:造比劫太強且官殺弱, 建議以從旺格論命。以比劫為用神,喜印綬比劫之生助。逢官殺謂之犯旺,凶禍立至。遇財星眾利相爭,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輕,逢傷食不妨。 如果八字中有丁透干,且支藏有根,可優先考慮為用神。此八字喜火木運,忌水金運。
批命: 時干月提,乙印得祿,日元丁火,又復得助於巳,印劫兩旺,身強不言而喻,二月丁火,氣勢既壯,病於太燥,必須有水潤澤,則陽氣降為濕潤,寒暄得以適中,見水為印格用殺,見金為印格用財。
論火: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興盛,盛則沾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烈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才尤遂。
但是我大學時期的易研社老師,及一些算命的朋友,卻認為是一般格,取土金,忌木火水
我亥年運氣不好,思想容易極端是事實,但要取何種命格?
(用神取錯好壞運差很多)
又在雅虎奇摩知識發問,
也有認為系母吾同心格者?
本人實在搞混!
究竟癸水在月支天干雖然弱,但是否已破格?
我之前的重要人生際遇如下:
今年算是被重用,辦了一些重要案件,但很累。尤其是國曆九、十、十一特別累!
去年96年家庭發生變故,工作不順(但不方便說)
94年查賄有成。
93年擔任檢察官(開始茹素,並開始定期親自參加法院超拔冤親債主,並以功德迴向)
91年受訓
90年擔任書記官,而後辭職。考取檢察官
89年庚辰結婚、生女(那年我死去的舅舅託夢給我阿姨說我要自殺,我媽也特地去新竹城隍廟請師父協助,不收費,純義務幫人)我事後才知道。但我那時候的想法是,如果跟女友分手,確實有自殺的可能。通過高等檢定考試。再度考取書記官。
88年第一次考取書記官,第一次交女朋友,即是結婚對象。
高中及大學時代均交不到女友,都被拒絕。
87年考取代書。
86年擔任易研社長
85年考取大學法律系,放棄讀軍校,警大僅備取。
84年從知名高中休學,並進入一般高中重讀。
載往以前系學生時代,很難有特別經驗。
小學二年級曾溺水。
一、二歲時曾腸胃炎休克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