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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訟 九二 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天水訟 » 九二卦象
2011/01/12 21:52
友人北澤正誠氏,信州松代藩士,維新之際,奔走國事,與當時名士相交。正誠氏精坤輿之學,尤長漢學,後任外務省某官,居數年,轉任華族女學校幹事。一日來告曰:「予頃因事故罷職,頗不滿意,欲與長官辨白其事,請煩一筮。」筮得訟之否。

此卦上卦乾氣上升,下卦坎水下降,是反對之象,主彼我情意不通也。不問事之曲直,論之當否,訟必不克也。唯宜靜以處身,不然不特自身有災,恐禍及他人也。

足下幡然中止,無復口舌相爭,退藏於密,斯無害矣,謂之「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也。

余為之細繹爻象曰:「三百戶」小邑也,邑之小者,稱岩邑,又《象傳》曰「歸逋,竄」,按竄字從穴,穴,岩穴也。且卦秉乾陽,必非凡民,意其為島民之長乎?

北澤氏首肯而去,未幾北澤氏果有任伊豆島司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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