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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火賁 六五 爻辭 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山火賁 » 六五爻辭
2011/01/11 10:51
《周易正義》2212-賁六五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

施飾於物,其道害也。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

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疏]「六五,賁於丘園」至「終吉」。

○正義曰:

「賁於丘園」者,丘園是質素之處。六五「處得尊位,為飾之主」。

若能施飾在於質素之處,不華侈費用,則所束之帛,「戔戔」眾多也。

「吝終吉」者,初時儉約,故是其「吝」也。

必儉約之「吝」,乃得「終吉」,而有喜也,故《象》云「六五之吉,有喜」也。

○注「處得尊位」至「乃得終吉也」。

○正義曰:

「為飾之主,飾之盛者」,若宮室輿服之屬,五為飾主。若施設華飾在於輿服宮館之物,則大道損害也。

「施飾丘園盛莫大焉」者,丘謂丘墟,園謂園圃。唯草木所生,是質素之處,非華美之所。

若能施飾,每事質素,與丘園相似,「盛莫大焉」。

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者,束帛,財物也。舉束帛言之,則金銀珠玉之等皆是也。

若賁飾於此束帛,珍寶則素質之道乃隕落,故云「丘園乃落」也。

「賁於丘園,帛乃戔戔」者,設飾在於丘園質素之所,則不靡費財物,束帛乃「戔戔」眾多也。

諸儒以為若賁飾束帛,不用聘士,則丘園之上乃落也。若賁飾丘園之士與之,故束帛乃「戔戔」也。

諸家注《易》,多為此解。

但今案:輔嗣之《注》全無聘賢之意,且爻之與《象》,亦無待士之文。

輔嗣云:「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

此則普論為國之道,不尚華侈,而貴儉約也。

若從先師,唯用束帛招聘丘園,以儉約待賢,豈其義也?

所以漢聘隱士,或乃用羔雁玄纁,蒲輪駟馬,豈止「束帛」之間,而云儉約之事?

今觀《注》意,故為此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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