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伐鬼方」,歷三年之久,而乃得克之,以喻三爻處內卦之終,歷初二之難,而始得濟之,其象正同,視此既可知謀事之非易也。
今君占謀事成否,得此爻辭,知君所謀之事,一時必難就緒,早則三月,遲則三年,方可合議成就。
成後二年,定有大來之吉,但其事與君子合謀,自有利益,與小人合謀,必至敗壞,君其由當注意焉。